>> 关于关闭尚未备案网站的通知(二)。 05-12-10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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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关闭尚未备案网站的通知(第二批)


尊敬的用户,您好: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(第33号)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、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备案的检查工作正在开展中。我们在本月六号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,对于至今没有备案的用户进行全部关闭,所有没有备案的用户必须要备案后才可开放。

首先,请大家再次检查一下自己的网站是否已经正确备案,检查的方法是:登录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点击“是否备案查询”,选择“ 根据域名查询”,并输入“输入查询条件”,然后点击“查询”。

如您的网站因未备案而被暂停,请立即登陆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备案后,成功后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开通。

如您的网站现在还未被关闭,但您也没有办理备案手续,也请立即登陆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进行备案。

订购虚拟主机(网站空间)未满30天的用户或只使用我公司二、三级域名的用户(不包括使用顶级域名的用户),将不会被立即被关闭,但也请您尽快办理备案手续,以免因未备案而被暂停。

我公司多次提醒用户备案,且组织了集中备案工作,请大家务必重视备案工作,以免对您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。

谢谢您的合作!


2005-12-10